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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这些事儿|购置新房④超低首付、零首付?小心!

  • 发布时间:2024-10-28
  • 信息来源:宁波房地产业协会
今天我们单独整理一篇,重点提醒购房者一种按揭贷款买新房时常见的“糖衣炮弹”,也就是有些楼盘号称的“超低首付”甚至“零首付”!

首付更低不好吗?我们来看这波操作的背后逻辑。
首先,各大银行对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是有明确要求的——按最新情况,从今年10月10日起,在甬各大银行已经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
那么开发商要用看似更低的首付比例吸引购房者,通常会采用的办法就是“垫首付”。比如一套总价400万元的房子,最低首付要60万元,开发商先垫付40万元,购房者还须承担的首付款就变为了20万元。也就是说,实际这套认购房源交给银行的首付比例并没有变。
那么开发商要如何把垫付出去的首付款收回来?常用的办法就是提高购房者的按揭贷款总额,审批通过放款后,这笔潜藏的垫付款自然会和常规按揭贷款一样,由银行直接划转到开发商手上。
听起来好像也不错,但接下去问题就来了!
银行既然对最低首付比例有限制,自然对最高贷款额度也有限制。开发商要让购房者从银行贷出更多的钱,通常就得相应做高购房合同上的实际成交金额,比如把原本应该写的优惠后价格,写成备案价。
于是,一方面购房者贷款总额增加,既稀释了原本开发商承诺的购房折扣或优惠,又增加了日后的月供压力;另一方面等未来房子交付后缴税办证时,购房者也将因购房合同上做高的成交金额,要缴更多的税!
购房者务必对“超低首付”甚至“零首付”的销售话术提高警惕,慎重选择此类楼盘。如果选择,也务必仔仔细细看合同条款、仔仔细细算清账。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