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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这些事儿|购置新房⑦付首付、合同网签,别大意!

  • 发布时间:2024-10-31
  • 信息来源:宁波房地产业协会

何时要付齐新房首付款,取决于购房者下定时和开发商在认购书或定金协议中的约定情况,而新房的购房合同网签,一般在交齐首付款的当场就能完成。

  关于支付首付款,提醒购房者特别注意两点: 

  1. 付首付款时,购房者务必仔细核对开发商提供的收款账户是不是售楼处内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为防止开发商篡改售楼处内公示信息,更保险的核对途径是: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www.cnnbfdc.com)—“商品房”—搜索项目名—“公示资料”。购房者在任何情况下,切勿向开发商其他账户、第三方账户或销售人员个人账户打款。

  2. 如果购房者计划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务必提前了解提取规则和办理流程。

  这种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及按月补贴余额,但仅限于购买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可提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除了缴存职工本人的,也可同时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但如果购房人没有缴存公积金、配偶公积金在缴,则只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而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即便公积金在缴,他们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也不能提取。

  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楼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进行备案—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及《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等材料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中心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监管账户。

  关于购房合同网签。首先,自2023年7月1日起,浙江已正式启用2023版浙江省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此前的2018版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按规定,2023年7月1日(不含当日)前已部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分批预售的,可沿用原预售合同文本或使用2023版合同示范文本,达到现售条件后使用2023版现售合同示范文本;而2023年7月1日起预售或现售的商品房项目,都须使用2023版预售或现售合同示范文本。购房者要确认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合规。其次,购房者的重中之重是签字前务必仔细看清合同条款。尽管购房合同体量往往十分庞大,尤其要确认清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点:

  1. 实际房款总额是否和看房选房时所谈一致,是否已如数享受到了前期开发商承诺的折扣和优惠。

  2. 如果所购房屋为全装修交付,购房合同中是否已注明交付标准,包括装修所用品牌、型号等。此外,新版合同新增了全装修样板房规定,使用新版合同的,还应注明交付样板房的设置方式、坐落、保留期限、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交易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3. 如若办理按揭贷款,万一后续贷款审批未通过,要求是如何付齐尾款的,违约责任如何;如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万一后续无法如期付款,违约责任又如何。

  4.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购买时所说的面积都是预测绘面积,交付后的实测绘面积有可能存在差异。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有所明确,比如误差在多少比例内则据实结算房价款、超过多少比例时购房者有权退房等。

  5.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准确的交房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购房者切记,假设后续发生和交付时间相关的维权,站得住脚的一定是购房合同上标注的交付时间,而不是看房时销售口头提及的提前交付时间。同时,合同中应当明确开发商如未按期交付所需承担的违约罚则。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