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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这些事儿|二手房买卖㊳二手房有欠费谁来交?卖家注意!

  • 发布时间:2024-09-30
  • 信息来源:宁波房地产业协会

之前我们已经说过,卖家最好在挂牌前就自查房屋是否有费用尚未结清,包括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网费和公共能耗费等。那么来到交易磋商环节,这部分欠费如何处置就是卖家要和买家谈妥的又一项内容。建议卖家注意以下几点:

  1.和买家明确费用交割的时间点,明确交割时间点前的欠费项目、欠费金额,以及是否有其他拖欠罚款产生,注意提供有效单据为证。

  2.和买家明确欠费及罚款(如有)由卖家交清还是由买家承担,并约定结清时间,最晚不应超过过户时,以免影响过户。

  3.如果协商由卖家交清,卖家务必留存缴纳账单收据;如果协商由买家承担,卖家也应要求买家提供缴纳账单收据。

  4.关于以上内容的协商结果,都应明确写入购房合同,并注明违约罚则。

  再次温馨提醒卖家,如果能提前自行结清房屋欠费,将大大提高磋商效率、交易效率;如果希望由买家承担欠费,也应主动如实告知欠费情况,避免不必要的交易风险和纠纷,切忌避重就轻、隐瞒不报。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