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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这些事儿|二手房买卖㉟卖家想“带押过户”?尽早了解这些!

  • 发布时间:2024-09-26
  • 信息来源:宁波房地产业协会
卖家出售的房屋如果有贷款未结清,就必须要考虑是自行筹集资金提前还贷还是和买家磋商选择“带押过户”。相较于过去卖家还贷资金不足时用买家首付款提前还贷的“交易惯例”,“带押过户”能有效解决买家对交易风险的担忧,但同时也需要买卖双方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卖家要在和买家的交易磋商中提前衡量。

  首先,目前,无论卖家房屋未结清的房贷类型是纯商业贷款、纯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无论买家想要办理的是纯商业贷款、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还是打算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无论卖家的贷款银行和买家要申请贷款的银行是否相同,理论上都支持“带押过户”。

  其次,二手房申请“带押过户”一般须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交易房产原住房贷款抵押权登记已办妥,且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权;不存在被限制交易、被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外部风险情况。

  2.买卖双方已在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备案。

  3.买方首付款(不含定金)及按揭贷款资金总和应大于卖方原贷款剩余本息,买卖双方同意受委托银行对资金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即:买方首付款 (不含定金)及按揭贷款资金应划入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进行流转,资金存入和转出由受委托银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4.买方要申请贷款的,应满足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条件。

  5.符合管理机构、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后,能否带押过户、带押过户要办理的手续和时效,具体要以买卖双方各自贷款银行及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实际办理情况为准。其中,双方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尤为关键,特别是跨行带押过户。

  因此,卖家如果想要“带押过户”,务必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和银行的专业意见,和买家进行充分沟通,比对申请条件排除不符因素,比如提前解除房屋的限制交易情况等。如果卖家在准备过程中发现该笔房屋交易确实无法实现“带押过户”,也好尽早筹集资金自行提前还贷,以免影响交易进度。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