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二月房地产行业月报
- 发布时间:2022-01-06
- 信息来源:宁波房地产业协会
数据发布
一、住宅市场基本情况
12月,全大市住宅楼盘共领取预售许可证30个,11月领取43个,环比下降30.23%;
12月,全大市新增商品住宅供应7687套,11月新增10241套,环比下降24.94%;
12月,全大市商品住宅共成交7629套,11月成交4983套,环比上升53.1%;其中市六区12月商品住宅共成交2177套,11月成交2860套,环比下降23.88%;
12月,全大市二手住宅共成交3012套,11月成交3220套,环比下降6.46%;其中市六区12月二手成交1773套,11月成交1956套,环比下降9.36%。
二、分区住宅市场情况
1、预售供应方面。
海曙区“境上源境府”等2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374套;江北区“滨河沁月府”、“云玥星著花园”等3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850套;镇海区“宁鹭苑”等2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933套;北仑区“通山郡”、“华山学苑”、“萃语华庭”、“朝望悦府”等6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1250套;鄞州区“金珺府”1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349套;奉化区“甬山阳光府”、“君雍璟府”等6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1721套。
2、商品住宅成交情况。
本月全市商品住宅共成交7629套,其中杭州湾成交2798套,余姚市成交1712套,奉化区成交621套。
3、二手住宅成交情况。
本月全市二手住宅共成交3012套。其中鄞州区成交478套、慈溪市460套、海曙区417套。
三、网签前十楼盘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域 | 开发公司名称 | 成交套数 | 成交面积 (平方米) |
1 | 吉璟府(甬新D-44#-1地块)(-1) | 杭州湾 | 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 | 763 | 81270.18 |
2 | 云瑞佳苑二期(-1) | 余姚市 | 宁波市开洲置业有限公司 | 577 | 64784.12 |
3 | 时代云图里(-1) | 余姚市 | 余姚金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426 | 52914.18 |
4 | 绿地杭州湾三期(文创宜居1#A地块)学知苑(-2) | 杭州湾 |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置业有限公司 | 277 | 24912.72 |
5 | 海上风华园(南部新城02-28-1#地块)(-3) | 杭州湾 | 宁波碧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2 | 24970.29 |
6 | 云漫里(南部新城02-28-2地块)(-1) | 杭州湾 |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泉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38 | 27272.24 |
7 | 世外城(康乐宜居10#-C)(-1) | 杭州湾 | 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1 | 17513.89 |
8 | 云湖尚府(-1) | 余姚市 | 浙江余姚博晟置业有限公司 | 161 | 17408.73 |
9 | 翡丽和鸣府(-1) | 慈溪市 | 慈溪市梁腾置业有限公司 | 131 | 16354.41 |
10 | 世外城(康乐宜居10#-C)(-2) | 杭州湾 | 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6 | 11651.76 |
市场信息
凤麓和鸣府
1.项目片区:奉化城区
2.开发商:宁波奉化浙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03 19:30至2021-12-06 19:30
4.批次:-6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104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04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澜沁璟庭
1.项目片区:奉化城区
2.开发商:宁波奉化聚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08 11:00至2021-12-11 11:00
4.批次:-3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72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72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和光城樾庭(二)
1.项目片区:奉化城区
2.开发商:宁波保通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11 09:00至2021-12-14 09:00
4.批次:-2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209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209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云起府(北区)
1.项目片区:北仑核心
2.开发商:宁波武创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13 11:00至2021-12-16 11:00
4.批次:-3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98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89套,有房户房源9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136人,项目中签率72.06%。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51人,公示人数51人,中签公示人数21人,实际中签人数21人,中签率100%;有房户报名人数85人,公示人数84人,中签公示人数23人,实际中签人数23人,中签率55.29%。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云玥星著花园
1.项目片区:慈城
2.开发商:宁波市瑞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13 14:00至2021-12-16 18:00
4.批次:-1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237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19套,有房户房源118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境上源境府
1.项目片区:西门望春
2.开发商:宁波中海海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13 16:00至2021-12-16 16:00
4.批次:全部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44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72套,有房户房源72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92人,截止于1月5日11时,项目处于摇号阶段,中签率不予统计。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滨河沁月府
1.项目片区:洪塘
2.开发商:宁波甬姚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17 20:00至2021-12-20 20:00
4.批次:-1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346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73套,有房户房源173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363人,项目中签率95.32%。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133人,公示人数133人,中签公示人数104人,实际中签人数104人,中签率100%;有房户报名人数230人,公示人数230人,中签公示人数134人,实际中签人数134人,中签率92.61%。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金珺府
1.项目片区:邱隘南
2.开发商:宁波金隅京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19 10:00至2021-12-22 10:00
4.批次:-1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349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75套,有房户房源174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117人,项目中签率100%。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14人,公示人数14人,中签公示人数9人,实际中签人数9人,中签率100%;有房户报名人数103人,公示人数103人,中签公示人数27人,实际中签人数27人,中签率100%。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朝望悦府
1.项目片区:北仑核心
2.开发商:宁波北仑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20 18:00至2021-12-23 18:00
4.批次:-1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237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237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129人,项目中签率100%。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34人,公示人数34人,中签公示人数28人,实际中签人数28人,中签率100%;有房户报名人数95人,公示人数95人,中签公示人数16人,实际中签人数16人,中签率100%。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春著悦府
1.项目片区:海曙三江口核心区
2.开发商:宁波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21 09:30至2021-12-24 09:30
4.批次:-4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228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14套,有房户房源114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湖山一品花苑(三期东区)
1.项目片区:洪塘
2.开发商:宁波富邦荪湖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24 09:00至2021-12-27 09:00
4.批次:-1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267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34套,有房户房源133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春和汀语小区
1.项目片区:小港
2.开发商:宁波荣汇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24 14:00至2021-12-27 14:00
4.批次:-2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221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221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新桂沁澜府
1.项目片区:骆驼
2.开发商:宁波绿城甬勋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25 10:35至2021-12-28 10:35
4.批次:-2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35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75套,有房户房源6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204人,项目中签率66.18%。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92人,公示人数92人,中签公示人数57人,实际中签人数57人,中签率81.52%;有房户报名人数112人,公示人数112人,中签公示人数57人,实际中签人数57人,中签率46.51%。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萃语华庭
1.项目片区:北仑核心
2.开发商:宁波滨通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2-31 17:00至2022-01-03 17:00
4.批次:-1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267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267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政策信息
杭州:发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非杭州户籍可购买共有产权房
12月1日,杭州市政府官网公布《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选择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购房款。
根据《管理办法》,在符合限购前提下,户籍家庭需要满足:主申请人具有一定年限以上市区户籍、购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非户籍家庭需要满足: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主申请人申请前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购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理办法》提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应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既有房源转用的,不受前述套型限制。
《管理办法》明确,申请预售、发布公告、资格审核、配售摇号选房四个步骤的销售和申购程序。同时,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采取划拨土地集中新建、出让土地集中新建以及既有房源转用三种筹集方式。
洛阳:加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
购买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
12月2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如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折旧费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5年或实际居住满5年需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的,须报经市住建部门审查,确定是否回购。政府不回购的,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经核准同意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洛阳市二手房交易流程办理。
《意见》提到,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嘉兴:11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12月6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嘉兴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建设部门将牵头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
杭州: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筹建
2年内开建250万平方米、约4万套
12月6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杭州加大力度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工作,两年内市区将集中开工建设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通知》自2021年12月15日起施行,由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1年12月起2年内,杭州市区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约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各负责筹建18万平方米(含辖区内各市级做地主体筹建面积,下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各负责筹建30.35万平方米,富阳区、临安区各负责筹建28.3万平方米。商品住宅配建指标项目不计入总量。
《通知》明确了此次集中建设的开竣工要求,原则上要在供地后6个月内开工、5年内全部竣工。为有效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知》还明确,将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工作纳入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有关考核项目,为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住房保障样本。
湖南:2022年起全面实施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12月7日,《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
《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和工程建设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交房即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推动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业务联动办理。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前置一批、关联一批、简化一批和后置一批的要求,对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等全流程进行精简优化,建设预售阶段,严把预售入口关;全面实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完善标准化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将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范围;推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协同办理,开展预告登记和转移、抵押登记合并申请。
南京:出台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将评定为4个信用等级
12月8日,据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披露,《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发布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未来南京的住房租赁企业将被评定为4个信用等级,A级住房租赁企业将优先享有代办房源核验、合同网签备案等房产业务。
《办法》明确,凡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并按规定办理开业报告手续的企业及其高管、店长(管家),其信用信息的采集、信用评价、发布应用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此外,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根据信用分值,对住房租赁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级制度。办理开业报告手续的住房租赁企业可获得80分的初始分,初始分加上基本信用信息指标得出的分值作为企业的基本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按照评价标准加分或减分产生的最后得分,确定信用等级。
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4个等级,分值越高,信用等级越高,如A级得分应大于等于100分,B级得分应大于等于80分,C级得分应大于等于60分,低于60分的为D级,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1年。
《办法》明确,信用评价为A级的住房租赁企业可优先享有在代办房源核验、合同网签备案等房产业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便利服务;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在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信用评级为D级的住房租赁企业将取消次年信用等级评定资格,恢复评级后2年内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等。
央行:宣布降准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4%。
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稳字当头,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加强跨周期调节,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央行行长易纲:金融部门要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
易纲在总结中强调,金融部门要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统筹考虑今明两年衔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稳步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态势,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最高法: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予参与司法拍卖房产
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规定》明确,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央行、银保监会: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
加大债券融资支持
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出台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通知主要围绕六方面内容展开,包括: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以及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
通知主要是为了支持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不是为了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或房地产企业本身。
杭州:发布住房租赁行业行为规范
须履行房源备案制度
12月20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指导市住房租赁管理协会联合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要求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须履行房源备案制度,将房源信息及时向市租赁平台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租赁房源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不出租、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
所有租赁住房内统一配备消防四件套,依照规定设置逃生缓降装置,并加强对租客安全的宣传工作;落实租赁住房空气质量主体责任,租赁住房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相关要求,在市住房租赁平台、信息发布平台、出租房屋明显处公示租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规范》明确,落实资金监管要求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从业人员进入物管小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活动时,需持有业主书面或电子授权委托书,佩戴杭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或出示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核验码(呈绿码状态),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的门岗管理规定,主动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住房租赁行业核验码黄码企业进入小区从事业务活动时,需持风险提醒告知书进入小区。物业从业人员在完成进出小区登记工作后,应为从业人员正常进小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不得收取“看房费”或索取其他不当利益。
湖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防范房地产风险
12月22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资金安全,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严禁在监管账户外收取购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定金、首付款、全款及分期付款中的后续资金)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存入其他账户。严禁在网签系统外售房和收取资金。发生以上行为的,由住建部门暂停销售、责令整改。
《通知》表示,强化各方监管责任。强化数据实时共享。监管银行网络系统应当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确保监管信息实时传输,并根据监管部门监管需要提供相应的金融数据服务。
上海: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当开立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12月24日,上海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细则》明确,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通过长期租赁、受托经营等非自持方式筹措存量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轻资产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其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适用。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当在上海市注册的商业银行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不得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其他经营性资金混用、不得支取现金,该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
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与承办银行签订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协议,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监管内容、方式、流程,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在申请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用户认证时,应当提交监管账户的开户信息并通过租赁平台公示,同时在经营活动场所、信息发布渠道和租赁合同中明示监管账户信息。
《细则》要求,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押金,应当由承租人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利用个人“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由贷款机构直接放款至监管账户。
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夸大资金监管作用或推脱不执行资金监管规定。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合同约定等将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住房租赁监管资金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银行不承担因住房租赁经营机构违反、超出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结算职能。
宁波: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但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商转公贷款资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另据奉化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奉化也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60万元/户。
宁波:新规!最高罚100万元!与建房、装修都有关
12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条例所称的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条例》明确了责任人的义务: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区内装修垃圾投放规范,设置装修垃圾封闭式暂存设施、场所,督促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投放,劝阻、制止违法投放行为,按照随产随清的要求及时联系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清运,并将相关信息告知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条例》也明确了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如装饰装修前,将装修时间、地点、规模等信息告知管理责任人;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等。
《条例》还明确了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协商处理费用时,可以参考相关行业协会发布的建筑垃圾处理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
对于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将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运输等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行业月讯
宁波江北首个未来社区实施方案通过市级评审
今年5月,浙江省2021年第三批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公布,天鑫社区入选拆除重建类创建项目,成为江北区首个未来社区。12月2日,记者从宁波市江北区住建局获悉,天鑫社区顺利完成未来社区实施方案市级评审,朝着落地实施迈出关键一步。
天鑫社区位于庄桥街道办事处北侧地块,北至宁慈东路,西至康桥南路,东至庄桥河。项目规划单元面积84.83公顷,实施单元面积32.8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建成后总受益人数9000余人。
天鑫未来社区还将构建和美住区空间体系,实现城绿融合共生,结合周边区域的自然资源禀赋导入和场地本身的生态环境循环搭建,推动城市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其中的天鑫公园将建设名人广场、樟树大道、运动跑道等公共设施,为休闲漫步、邻里闲谈提供一个绿色的天然氧吧。
图源:宁波晚报
宁波安全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出率全省第一
12月8日,浙江省建设厅公布了2021年度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名单,我市按照省分配指标推送(推送数量居全省第二)的67个项目中59个项目榜上有名,创出率达88%,居全省第一,其中由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原奉化威豪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地块项目(启迪科技园配套)等7个工程同时获“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称号。
图源:宁波住建
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一期工程金耀路至祥和东路段贯通
12月9日,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工程快速路一期工程金耀路至祥和东路段230片预制箱梁,34片叠合梁顺利架设完成,提前实现该路段贯通目标。
自2020年12月30日首片预制梁架设成功后,工程于2021年5月11日正式进入全面架梁的新起点,历经211天,从材料的采购,到预制梁厂的选定,从施工质量的把控,到安全文明的落实,工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管理和施工生产的方方面面。为了保障市民出行畅通,架梁工作常常在深夜进行,工程建设人员认真落实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运作,圆满完成了该路段贯通的任务。
图源:宁波住建
拟征地9.7万余平方米,海曙这个地方拆迁后要建未来社区!
12月13日,宁波市政府发布一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因海曙区长乐社区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高桥镇长乐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726万平方米,其范围——东至河流、西至已征收国有建设用地、南至道路、北至旧村和已征收国有建设用地。
据公告所附长乐社区地块勘测定界成果表,此次拟征收的9.7万余平方米集体土地中,有近5.3万平方米是农村宅基地,涉及李十四房280户住户;有4.1万余平方米为工矿仓储用地,另有3000多平方米的道路用地。这里拆迁后,将建海曙首个未来社区项目——长乐未来社区。
图源:宁波楼市报道
(仅供参考,征地范围以政府部门红线图为准)
鄞州划船社区实施方案通过省级评审
12月13日上午,鄞州划船社区实施方案通过省级评审。划船未来社区项目前期先后完成征迁入户调查工作、意愿征询工作、意向选择调查,以及完成展示中心建设、创新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此次实施方案过审是继大量前期工作之后的另一突破性进展。
划船未来社区属于我市第一批省级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是宁波市至今为止涉及户数最多、体量最大的全拆重建类项目,同时也是我市老城区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划船未来社区实施单元范围北至百丈东路,南至后塘河、西至彩虹南路、东至后塘河(原南北河),总面积约为23.8公顷,规划单元总面积约为1.0平方公里。划船未来社区建设将植入文化礼堂、文化公园等多元化的邻里场景,医养中心、颐养公寓等全方位的养老场景,“幼托一体”园中园的教育场景等其他九场景,建成之后综合受益人数达16631人。
图源:宁波住建
宁波市创建项目数量位列全省第一!
浙江省第四批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公布
12月15日,省建设厅、省风貌办联合发文公布浙江省第四批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宁波市创建数量位列全省第一。本次省级第四批未来社区创建数量共计131个,其中宁波市共有35个未来社区创建项目在列,创建数量占比超过1/4。
我市35个未来社区项目中,共有新建类7个、旧改类28个。据了解,在本次公布的我市第四批省级未来社区创建项目中,宁波鄞州和丰未来社区和宁波镇海湖滨未来社区将有望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省级验收。
图源:宁波楼市报道
关于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奖补结果的公示(第三批第一次)
图源:宁波市住建局官网
宁波14个小区物业上榜“红色物业”
12月17日,浙江省建设厅公布了2021年度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名单,宁波共有14个住宅小区上榜。
去年11月,我市正式启动“红色物业”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把住宅小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全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三年内全市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达100%。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业委会党组织753个,其中新换届业委会建立党组织140个,占新换届业委会总数74.4%,17个示范点街道新换届业委会党组织成立比例已突破90%,业委会联审联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工作制度执行率在90%以上。
图源:宁波住建
杭州土拍“收官”揽金762.8亿,35宗地块全部成交
12月21日,杭州市组织了2021年第三批集中供地的竞拍。本次土拍竞争激烈,表现十分火热,推出的35宗涉宅地块全部成交,24宗封顶摇号,封顶率69%,总成交建面416.1万平方米,成交总额762.8亿元,成交楼面均价18333元/平方米,平均溢价率6.98%。
图源:宁波楼市情报
宁波市建设工程数字造价平台正式上线
12月22日,宁波市建设工程数字造价平台顺利通过验收,正式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市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再升级。
宁波市建设工程数字造价平台涵盖社会查询服务、系统管理两大版块,行业信用、要素价格信息、指数指标、计价服务、全装修报送、文件汇编六大应用场景。其中要素价格采用网上采集审核测算发布,包含40多万条要素价格信息;全装修报送、市政估算指标、计价服务等多个内容均是全省首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通过系统化归集,智能化分析、智慧化管理,为社会提供更及时、精准的信息服务,使海量的要素价格数据和造价数据得到有效地利用。
图源:宁波住建
市房产市场中心打造房屋自主交易一站式指引应用
12月22日,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上线了二手房自主交易一站式指引,对个人不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给出了一份非常实用的官方办事指南。
该指引涵盖个人自主交易二手房的全部流程——从个人自行挂牌房源、线上查看房源,到交易达成后的限购证明申请、合同网签,再到按揭、缴税、过户。这是继9月26日二手房屋房源挂牌码上办上线以来推出的为群众办实事又一重要举措,是房源挂牌码上办自主挂牌服务的延续,是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借助信息化手段服务民生又一特色创新。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甬土告〔2021〕01069号)
12月24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市区第三批集中供地公告。该批次共挂牌38宗宅地,其中商品住宅用地(含商住混合用地)15宗,共有产权住房用地1宗,租赁住房用地6宗,安置房用地16宗。
这38宗宅地,土地出让面积共约14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总计约334万平方米,出让起始总价约231.23亿元,封顶总价约265.47亿元——所有地块的封顶溢价率都不超过15%。
出让规则明确,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
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块的竞买(含联合竞买)。另外,竞买人竞得其有效预申请地块的,第二期应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可在出让须知文件要求的支付时限要求上延期4个月支付;须知文件要求一次性付清的,该地块成交价款的50%部分,可在一次性付清时限的基础上延期4个月支付。
全部地块会在2022年1月18日一天之内拍完。
图源:宁波自然资源规划
鄞州新一批共24个老旧小区将改造(附小区名单)
12月27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期工程(一批次)设计招标公告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其中,明确该批次老旧小区改造共包含24个小区。
据招标公告,这24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2.1万余户居民、537栋居民楼、近213万平方米房屋。
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本体改造、小区内管线改造、绿化修补提升、门禁道闸设置、道路改造、停车位改造、雨污改造等。
24个小区名单如下:
图源:宁波楼市情报
宁波地铁5号线一期,12月28日开通运营
经市政府批准,5号线一期将于12月28日上午10:00开通运营,届时宁波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达183公里。
5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7.9公里,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与既有线设换乘站5座,与未来建成的6、7、8号线及市域(郊)线均留有换乘接口。线路设经堂庵跟车辆段、前殷停车场“一段一场”。
图源:宁波轨道交通
申请购房资格有变化!宁波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将升级!
12月30日,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宁波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升级维护的通告》,定于2022年1月5日优化调整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按照通告所示,系统优化调整后,将增加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渠道,在各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部署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服务功能。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届时,申请家庭购房资格时,需明确拟购房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选择限购区域内拟购的商品房项目;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需填写限购区域内拟购房屋对应不动产权证中的数字号码。
拟购房屋与实际交易的房屋不一致的,需重新申请家庭购房资格!
宁波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升级维护时间,为2022年1月5日18:00至2022年1月6日8:00,期间相关房产交易服务将暂停,请广大办事群众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发企业等相关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
协会月讯
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与余姚市梁弄镇结对帮扶
12月1日,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与余姚梁弄镇签订结对帮扶协议。本次结对,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特点和优势,吸引动员更多会员单位投身新农村建设,以发展精神文明、改善村容村貌为重点,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贡献协会力量。
图为结对帮扶协议书
宁波市房协协办“与未来握手”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创新论坛
暨2021年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年度峰会
12月2日,“与未来握手”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创新论坛暨2021年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年度峰会在杭州召开。
本次活动由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主办,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浙江大学EMBA房地产协会、湖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嘉兴市房地产业协会、绍兴市房地产业协会、台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等六地市协会协办。作为协办方之一,宁波市房协张纪原、王俊峰两位副会长也通过视频录制的形式,分享精彩观点。
作为房地产行业协会,我们将继续在线上线下搭建更多的、不同层次和范围的交流平台,愿与会员单位一起与未来握手,助力行业创新发展。
图为异地平行论坛六地联动
宁波市房地产行业团工委委员竞选工作圆满完成
12月3日上午,宁波市房地产行业团工委委员竞选面谈会在市住建局1827会议室成功召开,来自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的20位青年代表参加了本次竞选。市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沈祥苗,市房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胡初枝,市房协会长、副会长单位代表及市住建团工委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面谈会由市住建局团工委副书记朱佳宜主持。
会上,各候选人都发表了精彩的竞选演讲,充分展现了当代房产青年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面貌。本次面谈会在选拔团干部的同时,也增进了行业青年间的交流互动,为行业团工委的成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图为房地产行业团工委委员竞选面谈会现场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宁波市房协“周二午学”第九讲开课
12月7日午间,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了第九期“周二午学”。本次午学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
会上,市房协秘书处工作人员观看了相关视频,并对《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以及《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
图为周二午学现场
宁波市房协组建青年志愿者抗疫队伍
12月10日,面对镇海区爆发的新一轮新冠疫情,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一时间发动留守镇海的行业青年,开展志愿者意向报名工作,短短一天时间共收到报名申请40余份。
疫情面前,市房协积极秉承“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社会”的宗旨,用实际行动传递战“疫”正能量,诠释行业协会责任与担当。
宁波市房地产行业团工委成立
12月16日,宁波市住建局团工委下发《关于同意成立共青团宁波市房地产行业工作委员会的批复》(甬建团【2021】17号),宁波市房地产行业团工委正式成立,13位行业青年当选团工委委员,市房协常务副秘书长王米娜任团工委书记。
宁波市房地产行业团工委的成立,将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提升团的有效覆盖面,搭建联系青年、团结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平台,有利于调动房地产行业青年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青年职工的成长和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图为关于宁波市房地产行业团工委成立的批复文件
宁波市房协荣获市住建“六讲六做”优秀宣讲视频
12月30日,宁波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团工委发布《关于青年党团员“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甬建机党发﹝2021﹞37号),由宁波市房协选送的《新时代,新青年,新担当》获市住建局“六讲六做”优秀宣讲视频。
本次获奖是对市房协积极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认真准备宣讲工作的肯定,也为下一步市房协认真贯彻学习工作要求,担起政治责任,讲做结合,系统推进,确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取得真正实效,进一步推动全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图为绿城中国浙东区域公司徐露作《新时代,新青年,新担当》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