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一月房地产行业月报
- 发布时间:2021-12-06
- 信息来源: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
数据发布
一、住宅市场基本情况
11月,全大市住宅楼盘共领取预售许可证43个,10月领取24个,环比上升79.17%;
11月,全大市新增商品住宅供应10241套,10月新增5549套,环比上升84.56%;
11月,全大市商品住宅共成交4983套,10月成交6417套,环比下降22.35%;其中市六区11月商品住宅共成交2860套,10月成交4338套,环比下降34.07%;
11月,全大市二手住宅共成交3220套,10月成交2469套,环比上升30.42%;其中市六区11月二手成交1956套,10月成交1358套,环比上升44.04%。
二、分区住宅市场情况
1、预售供应方面。
海曙区“朗拾里”等3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635套;江北区“文创甬江城”等2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464套;镇海区“新桂沁澜府”等2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276套;奉化区“锦上月鸣府”等4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供应953套。
2、商品住宅成交情况。
本月全市商品住宅共成交4983套,其中余姚市成交902套,鄞州区成交796套,北仑区成交460套。
3、二手住宅成交情况。
本月全市二手住宅共成交3220套。其中鄞州区成交489套、奉化区458套、慈溪市407套。
三、网签前十楼盘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域 | 开发公司名称 | 成交套数 | 成交面积 (平方米) |
1 | 祥云府(-3) | 余姚市 | 浙江余姚丰晟置业有限公司 | 255 | 26678.11 |
2 | 江月府(-3) | 余姚市 | 余姚星凯置业有限公司 | 164 | 18081.46 |
3 | 前景南苑(全部) | 宁海县 | 宁波金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9 | 15074.54 |
4 | 崇文花园(-3) | 镇海区 | 宁波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28 | 13647.62 |
5 | 悦山府(二期)(-2) | 余姚市 | 余姚绿地天晟置业有限公司 | 115 | 11516.79 |
6 | 春和汀语小区(-1) | 北仑区 | 宁波荣汇置业有限公司 | 108 | 10454.89 |
7 | 滨河鸣翠府(-2) | 鄞州区 | 宁波绿城浙凡置业有限公司 | 103 | 15124.64 |
8 | 耀悦云庭(-3) | 余姚市 | 余姚力铂置业有限公司 | 103 | 8887.75 |
9 | 汀澜鸣翠府(全部) | 慈溪市 | 宁波康慈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24451.66 |
10 | 江望悦府(-2) | 鄞州区 | 宁波泓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 | 12990.6 |
市场信息
艺尚湾
1.项目片区:江口
2.开发商:宁波方宁荣晟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05 18:00至2021-11-08 18:00
4.批次:-3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208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208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宜和东方园
1.项目片区:东钱湖
2.开发商:宁波融创乾湖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06 09:00至2021-11-12 18:00
4.批次:-3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78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89套,有房户房源89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100人,项目中签率100%。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9人,公示人数5人,中签公示人数3人,实际中签人数3人,中签率100%;有房户报名人数91人,公示人数74人,中签公示人数23人,实际中签人数23人,中签率100%。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誉品美寓
1.项目片区:老江东
2.开发商:宁波滨柳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06 10:00至2021-11-09 10:00
4.批次:-3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36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68套,有房户房源68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156人,项目中签率87.18%。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50人,公示人数50人,中签公示人数43人,实际中签人数42人,中签率100%;有房户报名人数106人,公示人数106人,中签公示人数58人,实际中签人数59人,中签率81.13%。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江上印小区
1.项目片区:海曙三江口核心区
2.开发商:宁波保隆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08 13:00至2021-11-11 13:00
4.批次:-4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36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68套,有房户房源68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云起府(南区)
1.项目片区:北仑核心
2.开发商:宁波汉融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11 10:00至2021-11-14 12:00
4.批次:-2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478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430套,有房户房源48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416人,项目中签率100%。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81人,公示人数72人,中签公示人数53人,实际中签人数53人,中签率100%;有房户报名人数335人,公示人数335人,中签公示人数80人,实际中签人数80人,中签率100%。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春著悦府
1.项目片区:海曙三江口核心区
2.开发商:宁波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12 13:00至2021-11-15 13:00
4.批次:-3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248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24套,有房户房源124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沁庐
1.项目片区:东钱湖
2.开发商:宁波万莫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13 10:00至2021-11-16 10:00
4.批次:-3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94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47套,有房户房源47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崇文花园
1.项目片区:庄市
2.开发商:宁波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14 09:00至2021-11-17 09:00
4.批次:-3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32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66套,有房户房源66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1868人,项目中签率7.07%。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985人,公示人数985人,中签公示人数99人,实际中签人数66人,中签率6.70%;有房户报名人数883人,公示人数883人,中签公示人数33人,实际中签人数66人,中签率3.66%。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山悦云庭
1.项目片区:小港
2.开发商:宁波盛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17 10:00至2021-11-20 10:00
4.批次:-2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407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407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林语秋月里
1.项目片区:方桥
2.开发商:宁波荣友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18 11:50至2021-11-21 11:50
4.批次:-4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296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296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江望悦府
1.项目片区:江东三江口核心区
2.开发商:宁波泓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23 18:00至2021-11-26 21:00
4.批次:-4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47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24套,有房户房源23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59人。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18人,公示人数18人;有房户报名人数41人,公示人数41人。截止于12月2日下午2时,项目处于摇号阶段,中签率不予统计。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朗拾里
1.项目片区:石碶
2.开发商:宁波万投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24 19:00至2021-11-27 19:00
4.批次:-1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247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24套,有房户房源123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163人。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16人,公示人数16人;有房户报名人数147人,公示人数147人。截止于12月2日下午2时,项目处于摇号阶段,中签率不予统计。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云栖桃花源府
1.项目片区:东钱湖
2.开发商:宁波轨道交通绿城钱湖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25 09:00至2021-11-28 09:00
4.批次:-4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03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103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文创甬江城(一期)
1.项目片区:孔浦
2.开发商:宁波宝龙聚行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26 12:00至2021-11-29 12:00
4.批次:-1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392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392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锦上月鸣府
1.项目片区:江口
2.开发商:宁波奉化绿城甬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26 13:00至2021-11-29 13:01
4.批次:-1
5.是否限购:否
6.推出住宅套数:242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242套,有房户房源0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0人。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湾云府
1.项目片区:湾头
2.开发商:宁波兆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26 20:30至2021-11-29 20:30
4.批次:-2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72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36套,有房户房源36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32人。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8人,公示人数8人;有房户报名人数24人,公示人数24人。截止于12月2日下午2时,项目处于摇号阶段,中签率不予统计。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誉品美寓
1.项目片区:老江东
2.开发商:宁波滨柳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27 10:00至2021-11-30 10:00
4.批次:-4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04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52套,有房户房源52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72人。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19人,公示人数19人;有房户报名人数53人,公示人数53人。截止于12月2日下午2时,项目处于摇号阶段,中签率不予统计。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新桂沁澜府
1.项目片区:骆驼
2.开发商:宁波绿城甬勋置业有限公司
3.认购时间:2021-11-27 10:30至2021-11-30 10:30
4.批次:-1
5.是否限购:是
6.推出住宅套数:144套,其中无房户优先选购房源72套,有房户房源72套。
7.中签情况:报名总人数311人。其中无房户报名人数189人,公示人数189人;有房户报名人数122人,公示人数122人。截止于12月2日下午2时,项目处于摇号阶段,中签率不予统计。
图源: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政策信息
《宁波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宁波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1月3日起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市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和余姚市、慈溪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象山县、宁海县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15%以上,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到2025年,全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21.3万套(间)。
同时,《实施意见》在保障对象、租金标准、房源筹集和建设等方面也作了相关明确,另外,《实施意见》还细化了土地、资金、税费、民用水电、金融等支持政策和租赁、运营等管理责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印发
《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1月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信访投诉数量显著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广东:建立多元化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筹措机制
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明,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城市可结合产业园区、重大企业(含科研教育机构)、重大项目的实际需求,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意见》指出,各地级以上市要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并与"粤安居"平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数据对接。各地级以上市要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
《意见》表明需建立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筹措机制,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积极申请专项债券,统筹做好资金保障。
《意见》指出需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
5年推出120万套(间)!
浙江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11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涉及11个设区市市区和26个县(市),共37个城市。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涉及整体转让的符合条件项目,须经城市政府审核批准,转让后原保障性租赁住房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变。其中,工业项目范围内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须与生产性厂房一并转让,不得单独转让。
财政部:严禁专项地方债先挪用、后调整行为 调整需严格履行程序
11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通知。
通知称,专项通知债券用途调整,属于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主要是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需要调整至其他项目产生的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变动。
通知明确专项地方债用途调整相关规定,强调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
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是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经审核把关具备发行和使用条件。项目属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且预期收益与融资规模自求平衡。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可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周期应当与申请调整的债券剩余期限相匹配。
二是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优先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
三是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优先选择与原已安排的项目属于相同类型和领域的项目。确需改变项目类型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四是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操作指引》表示,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全过程登记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及时规范使用债券资金,提高使用绩效。
青岛:保障性租赁住房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 严禁“以租代售”
11月1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对外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其中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80%确定,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运营管理单位与承租人可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期满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运营管理单位不得一次性收取12个月以上租金,押金不超过1个月租金,严禁“以租代售”。
央行:遏制金融服务业领域垄断 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月12日,人民银行党委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人民银行系统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坚决遏制金融服务业领域的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加强金融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做好跨周期设计,统筹考虑今明两年政策衔接,更好支持消费投资恢复,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稳妥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强调继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金融新体制,有效应对外部冲击风险;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共同富裕。
会议提出,加快推动金融法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保障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水平,坚决遏制金融服务业领域的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 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11月12日,银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银保监会实际,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意见。
会议强调,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整治影子银行业务,加快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会议要求持续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金融机构体系,不断提升金融体系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持续完善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会议还强调,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增强金融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毫不松懈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厦门:预售人竣工交付且取得未欠工程款证明可申请撤销预售资金监管
11月15日,厦门市司法局就《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增加内容包括,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的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预售的,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由预售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商品房预售方案中除预售项目容积率及商品房户型、结构、楼层、用途之外的其他内容依法发生变更的,预售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预售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商品房预售现场的显著位置予以公开。
预售人或者预购人应当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预售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纳入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内初始留存资金额度按照预售项目工程造价及风险金(工程造价的20%)核定,后续留存资金额度按照预售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确定,以保证项目竣工。
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取得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出具的未欠工程款证明,预售人可以向受托机构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目标确定!到“十四五”末,宁波基本实现全域美丽宜居
11月17日,《宁波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发布。接下来,我市将扎实开展全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为建设全域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指出,2021年第四季度,我市全面启动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一批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建成8个以上省级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建成3个以上省级“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城乡风貌普适化建设管理机制,推出一批全省领先的实践案例与标志性成果。到“十四五”末,城乡风貌管控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未来社区建设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浙东文化底蕴进一步彰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风貌基本形成,全域美丽宜居目标基本实现。
银保监会:房地产合理贷款需求得到满足
11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房地产合理贷款需求得到满足。
发言人表示,前10个月,各项贷款新增17.9万亿元,同比多增783亿元,资金供给合理充裕,有效满足了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求。
10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8.2%,整体保持稳定。个人住房贷款中90%以上用于支持首套房,投向住房租赁市场的贷款同比增长61.5%。
此外,前10个月,贷款成本持续下降,继续让利实体经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化利率5.7%,较年初下降0.1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年化利率5.32%,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制造业贷款年化利率3.94%,较年初下降0.13个百分点。
深圳:中介发布房源需授权获房源信息编码
11月22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源广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委托人在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后,获取有效房源信息编码,方可对外发布相应房源信息。
房源信息发布时务必载明、公示有效房源信息编码,并包括房源编号、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行政区域、本小区政府参考单价、本套房源参考总价、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必要信息。
深圳:住房租赁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 严重者或禁业两年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深圳市住房租赁经纪行业从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其中提到,住房租赁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严重者将被吊销服务牌并禁业两年。
依据相关规定,深圳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其下辖经纪人员实行全面实名登记,统一持牌服务。经纪人员在从事住房租赁居间服务过程中,应持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主动向服务对象明示。经纪人员应在名片上注明星级服务牌号,已备案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实名登记经纪人员方可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规范》明确,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业声誉;不得宣传有悖行业公平竞争的广告。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业声誉;宣传有悖行业公平竞争的广告,首次触犯者,一经核实将给予禁业一个月处分;再次触犯的,给予禁业三个月处分;第三次触犯的,直接吊销该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依《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吊销人员两年内禁止从业。
慈溪:推出200套人才房,限售10年
慈溪于11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慈溪市人才公寓申购工作的通知》,计划推出200套人才房供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购。
这批人才房位于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白彭小区兴隆苑,距慈溪吾悦广场约1公里,距慈溪市政府4公里左右。
房源市场评估单价不到1.25万元/平方米(房屋主体部分,阁楼、储藏间、车位另有评估价),符合条件的人才,100平方米以内部分可按市场评估价的七折购买,即实际单价只要8700余元/平方米,100平方米可省37万多元!
不过,人才房的申购条件相对较为严格。
除要求申购时申请人家庭在慈溪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含期房)外,还要求五年内没在慈溪转让过自有商品住房。
同时,申购时,要求夫妻双方的父母,在慈溪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期房)套数都不超过1套,且五年内卖掉的自有商品住房,视同申购时拥有的商品住房,住房套数要累计计算。
这批人才房取得产权证后限售10年。未满10年转让的,需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行业月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实施监测评价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重点围绕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开展监测评价,并明确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前三季度40城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2万套
11月2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消息,今年全国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1—9月份,40个城市已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2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6.9%,完成投资775亿元。其中,南京、无锡、宁波、佛山、长春、南宁等6个城市已完成年度计划。
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实施征收
11月3日,江北区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对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此次拟征收房屋,在地铁2号线压赛堰站附近。具体征收范围为:
江北区环城北路453号对面(宁波市甬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压赛村仓储路99弄6号(宁波江北华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志先),环城北路东段103号(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此次征收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9户。非住宅房屋补偿一般以货币补偿为主。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给予补助。
同时,该征收项目也提供了天合财汇中心152号房屋(商业用房、现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9910元/平方米)、大闸路138弄2号房屋(办公用房,现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9118元/平方米),作为产权调换房屋。
按照公告,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否则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图源:宁波楼市报道(仅供示意参考)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居民住房贷款对杠杆率的拉动作用减弱
11月4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2021年三季度中国宏观杠杆率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三季度宏观杠杆率从二季度末的265.4%下降至264.8%,前三季度共下降了5.3个百分点。随着房地产市场活跃度下降,居民住房贷款对杠杆率的拉动作用减弱;而随着普惠金融范围扩大,居民经营性贷款增长较快,成为带动居民杠杆率上升的动力。
报告认为,坚持“因城施策”,既要保证“房住不炒”,也应做到“收放自如”。一线城市仍要“收”,但其它地方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可适度“放”,且更多从土地供应和住房供给角度着手,防止将房地产这一“不动产”变成“冻产”,后者会扭曲价格信号并制约资源合理配置,从动态角度看,将产生较大的效率与福利损失。
宁波第二批集中土拍正式收官!
28宗宅地,总成交金额约175.19亿元
宁波第二批集中供地46宗地块,共28宗宅地成功出让。其中海曙区1宗,江北区4宗,鄞州区5宗,高新区1宗、镇海区6宗,北仑区2宗,奉化9宗。总成交金额约175.19亿元。
本次土拍呈现以下两个特点:
央企、国企成为拿地主力。在拿地门槛进一步提高与其它因素限制下,众多民企的拿地脚步放缓,央企、国企成为第二批次集中供地土拍的绝对主角。
成交溢价率较低。此次土拍中,只有竞拍当天的鄞州区YZ09-02-a6地块(陈婆渡东地段)和江北区CC06-02-04a地块有溢价,分别为1.6%和7.6%。
图源:西范里
姜山未来社区征收决定作出!涉及3个地块277户
11月4日,鄞州区政府今天发布姜山社区(未来社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此次征收范围分A、B、C三个地块:
A地块:东至姜山中学,南至南大路,西至顺明路,北至河流(除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外)。
B地块:东至顺明路,南至顺明路(唐家桥头),西至已拆迁地块,北至南大路。
C地块:东至顺明路,南至南大路,西至河流,北至河流。
三个地块的位置示意如下:
图源:宁波楼市报道(仅供示意参考)
宁波兴宁路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工
兴宁路综合整治工程西起兴宁桥,东至福明路,道路全长约3660米,道路沿线与彩虹南路、中兴路、福明路等多条城市道路相交,是联系海曙核心区域、东部新城等东西向的重要交通通道。道路工程按照城市干道标准改建,主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完善、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和公共街道环境靓化。
兴宁路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工既提升了市民出行品质,又创造了具有特色和品质的城市空间结构,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图源:宁波住建
青云路(高节路-锦堂路)工程完工
11月9日,随着交通附属设施安装完毕,青云路(高节路-锦堂路)工程正式完工。
青云路(高节路-锦堂路)工程位于江北区湾头片区东侧,现庄桥机场南侧,工程西起高节路,东至锦堂路,全长约691m,道路标准路幅宽36米,设双向四车道。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
青云路是庄桥机场南地段东西向区域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轨道2号线压赛堰站至大通桥站段重要的出行配套道路。曾经的青云路是压赛堰站和大通桥站建设时修建的临时通行道路,双向两车道的水泥砼道路,道路狭小,出行条件较差。本项目的完工将完善江北区庄桥机场南地段区域的交通路网,同时配套轨道2号线压赛堰站和大通桥站的接驳,促进周边地块的开发建设,建成后对整个江北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完善有积极作用。
图源:宁波住建
成交总价26800万元,宁海十里红妆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斩获宁海县跃龙街道20-33地块!
11月11日,宁海县跃龙街道20-33地块迎来土拍。最终,宁海十里红妆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以成交总价26800万元竞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约2327元/平。
地块出让面积为122540m2(折合183.81亩),容积率:1#:1.1-1.2,2#:0.6-1.0;建筑密度:1#≤35%,2#≤40%;绿地率:1#≥30%,2#≥25%,3#≥5%;限高:1#≤36米,2#≤24米(其中景观塔搭建高度不得大于50米),3#≤18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娱乐康体、其他商服、住宅及配套用地。
镇海庄市拆迁
11月17日,镇海区政府发布两则拆迁公告,涉及——
庄市街道钟包村钟家范围约34户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
庄市街道钟包村后倪范围约28户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这两个地块的搬迁期限,均至2022年6月30日止。
图源:宁波楼市报道(仅供示意参考)
钟包村钟家范围,东至明海大道、南至逸夫路、西至兆龙路、北至居民区。具体在翰林甲第小区北侧。规划红线图如下:
图源:宁波楼市报道
钟包村后倪范围,东至兆龙路、南至逸夫路、西至居民区、北至厂房。具体在康宁医院北侧。规划红线图如下:
图源:宁波楼市报道
宁波全面启动这一重大行动!
涉及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品质提升、精品建筑打造
11月17日,宁波发布《宁波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今年第四季度全面启动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
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一批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建成8个以上省级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建成3个以上省级“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
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城乡风貌普适化建设管理机制,推出一批全省领先的实践案例与标志性成果。
到“十四五”末,城乡风貌管控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未来社区建设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浙东文化底蕴进一步彰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风貌基本形成,全域美丽宜居目标基本实现。
成交总价8908万元,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竞得余姚朗霞街道锦霞路南侧、竹桥路东侧住宅地块!
11月22日,位于余姚市的朗霞街道锦霞路南侧、竹桥路东侧地块迎来竞拍。最终,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8908万元的成交总价竞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为763元/平!溢价率为0.6%。
地块出让面积64888m2(折合97.332亩),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限高36m。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搬迁通知!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办事窗口搬迁
11月22日,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办事窗口搬迁事宜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暖心的服务,根据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将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窗口新址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气象路58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城西路与气象路交叉口,原农工商地块)3楼。
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菖蒲路92号集士港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四明东路258号鄞江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二、搬迁事宜
1、原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海光大厦298号,1楼)将于11月27-11月30日搬迁至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址(气象路58号)。
2、原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菖蒲路2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集士港分局一楼大厅)将于12月11日-12月12日搬迁至集士港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址(菖蒲路92号)。
3、原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四明东路250号)将于12月18日—19日搬迁至鄞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址(四明东路258号)。
4、窗口搬迁期间暂停办理业务。
12月1日,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12月13日,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6:00。
12月20日,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6:00。
搬迁期间若有办事需求,请您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宁波办事”自助终端机等“不见面”方式办理。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暂停办理业务期间,您可以在电话咨询(87236217)后到集士港、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或邻近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三、“不见面”办理途径
1、网上办。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或搜索您要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事项。
2、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登录后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或搜索您要办理的事项。
3、自助办。各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均设有“宁波办事”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提供不动产证明等高频事项办理,您可就近办理。
4、业务咨询。如需咨询,请拨打87236217(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87437162(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88080165(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
四、搬迁后窗口业务办理范围
窗口搬迁完成后,自2021年12月13日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业务办理范围调整如下:
1、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具体办理江厦街道、月湖街道、鼓楼街道、南门街道、西门街道、白云街道、段塘街道、望春街道、石碶街道,以及古林镇、高桥镇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并通办全区各种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2、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具体办理集士港镇、横街镇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并通办全区的国有成套住宅、非住宅登记业务。
3、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原业务办理范围保持不变,具体办理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并通办全区的国有成套住宅、非住宅登记业务。
江北首个“未来社区”,有新进展!
继11月18日规划康桥南路东侧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部分)签约率达80%,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即日起正式生效以来,11月22日又传来好消息,当天下午,随着宁波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签约备案后,该地块388亩土地,22家企业按时完成100%签约,项目完美收官。
这是继去年远洲大酒店周边地块584亩100%按时完成征拆签约后,江北城市拓展区(庄桥)指挥部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为明年江北区首个“未来社区”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康桥南路东侧地块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李家西路,西至规划康桥南路、无名路,南至冯徐路、李冯路,北至宁慈东路、水塘(不含)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被征收22户,共计产权证50本。该项目征收范围为江北天鑫未来社区实施范围的一部分。
据了解,今年8月中旬,该项目征收公告正式发布。接下来,厂房腾空和拆除工作也将启动。
图源:宁波住建
宁波市召开未来社区专家评审会
11月25日,我市组织召开未来社区专家评审会。上午进行了第三轮第四批省级未来社区申报方案评审,共有江北大闸、鄞州海创等5个未来社区参评。下午进行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级未来社区实施方案评审,共有镇海骆驼桥、鄞州龙汇、江北天鑫等3个未来社区参评。
评审会上,各区县(市)专班负责人就未来社区建设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简要介绍,各项目有关负责人围绕创建思路、目标定位、特色主题、场景落地、资金方案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省市评审专家从城市规划、建筑工程、数字化和社区运营等方面逐一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方案优化完善的意见建议。
图源:宁波住建
1379元/平!宁波一帆科技有限公司以成交总价1692.38万元斩获鄞州区姜山镇仪门村一宗科研用地!
11月29日,鄞州区JS-07-i7(姜山镇仪门村1号)地块喜迎竞拍,在经历多番激烈的角逐后,宁波一帆科技有限公司以成交总价1692.38万元竞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约1379元/平,溢价率64.4%。
地块出让面积4909m2(折合7.364亩),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50m。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
举全市之力打造的这一重大工程,启动区建筑群揭开面纱
2021年5月19日,甬江实验室揭牌——这是举全市之力倾力打造、宁波历史上投资规模最大一项栽树工程!11月29日,镇海资规部门对甬江实验室启动区项目规划方案作批前公示,揭开了启动区建筑群的面纱。
甬江实验室启动区项目总用地面积8.1万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2万平方米。据此前设计招标所示,项目总投资约20.2亿元。
公示信息显示,甬江实验室启动区项目大致位于兴海路与兆龙路交叉口东南侧、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西侧。位置示意图如下:
图源:宁波楼市报道
协会月讯
宁波市房协“周二午学”第八讲开课
11月2日午间,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了第八期“周二午学”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随后,大家观看了《党史故事100讲--百团大战 破袭歼敌》,对这场抗战以来八路军在华北发动的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进攻战役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它用事实证明,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是抵抗日寇的中流砥柱。百团大战在我国抗日战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更让我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和平。
图为会议现场
第十届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篮球邀请赛暨“荣安杯”篮球赛圆满落幕
11月8日晚,第十届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篮球邀请赛暨“荣安杯”篮球赛于轨道交通职工之家圆满落下帷幕。市住建局相关领导,市房地产业协会相关领导,各区县(市)住建局分管局长,各参赛队伍分管领导出席闭幕式并为获奖队伍颁奖。
本次篮球赛由共青团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办,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承办,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来自全市住建系统的22支代表队在8天的时间里顽强拼搏,秉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住建系统团结向上、奋力进取的风采。
图为市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沈祥苗致闭幕词
市房协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调研督导活动
11月24日,受中房协委托,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配合参与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调研督导活动,和省厅专家、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赴绿城·滨河鸣翠售楼处开展绿色建筑宣贯工作检查。
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公布通俗易懂的绿色住宅验房方法,让购房人明明白白验房”工作要求,对标《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要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人提供验房查阅资料的倡议书》文件内容,督导组通过座谈、观看视频、现场查验等方式,主要就房屋竣工交付相关材料是否公示、项目绿建星级申报和认证工作是否到位、项目绿色住宅验房宣传工作是否开展等三方面进行了问询检查。
通过检查,督导组就住宅项目绿色节能相关技术要点与绿城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沟通,也提出随着项目的推进,希望可以进一步完善绿色验房资料,让购房者切实感受到绿色建筑的红利。绿城方面也表示,绿色、低碳、环保是绿城一贯秉持的建筑理念,下步,滨河鸣翠项目会加大绿色验房的宣贯工作,完善购房人绿色验房机制。
图为座谈会现场